11批次空氣凈化器產品不合格 涉及潔凈空氣量、凈化能效、噪聲等
發表于: 來自:中國質量新聞網
近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抽查了7個省(市)40家企業生產的40批次空氣凈化器產品。據通報,其中11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27.5%。
重點對輸入功率和電流,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耐潮濕,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非正常工作,穩定性和機械危險,結構,內部布線,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輻射、毒性和類似危險,待機功率,潔凈空氣量,累積凈化量,凈化能效,噪聲,連續騷擾電壓和連續騷擾功率等22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結構、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潔凈空氣量、凈化能效、噪聲、連續騷擾電壓。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要求,針對本次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等規定,認真做好后處理工作。

注:1. 按產品及行政區域排序。
2. 復檢仍不合格,指產品初檢不合格,企業提出復檢申請,經復檢產品仍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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