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組織開展2022年度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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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通知,組織開展2022年度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工作。要求各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的推薦程序,按照“優中選優、寧缺毋濫”的原則,組織本地區企業、園區等開展申報工作,遴選確定本地區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推薦名單。

《通知》指出,確定綠色工廠時,各地區需參照GB/T36132-2018《綠色工廠評價通則》開展自評價和第三方評價。已發布綠色工廠評價行業標準的(可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網站查看),按照行業標準要求進行自評價和第三方評價。
其中,為發揮綠色工廠節能降碳引領作用,重點用能行業能效水平原則上要達到或優于《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1年版)》《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重點領域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2年版)》對有關行業規定的標桿值。未規定能效標桿值的行業,原則上要達到或優于相應國家能源消耗限額標準先進值。此外,各地區推薦綠色工廠應與已有綠色工廠綠色制造水平指標進行對標,能效水平等主要指標應優于本地區同行業已有綠色工廠。
根據《通知》,綠色設計產品的申報范圍,僅限《綠色設計產品標準清單》清單中載明標準的產品。并根據標準具體要求,編寫綠色設計產品自評價報告。清單中包含T/CEEIA 380-2019《綠色設計產品評價技術規范 小功率電動機》、T/CEEIA 410-2019《綠色設計產品評價技術規范 交流電動機》等。
綠色園區的申報,參照《通知》中綠色園區評價有關要求開展自評價和第三方評價。推薦的綠色工業園區是以產品制造和能源供給為主要功能、工業增加值占比超過50%、具有法定邊界和范圍、具備統一管理機構的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鼓勵國家低碳工業園區試點單位開展綠色工業園區建設工作。原則上每個地區推薦的綠色工業園區不超過3個。
除此之外,《通知》還提出,各地區要組織行業影響力大、經營實力雄厚、產業鏈完整、綠色供應鏈管理基礎好、在產業鏈發揮主導作用的鏈主企業進行申報,參照《通知》中綠色供應鏈評價有關要求開展自評價和第三方評價。對于電子電器、機械、汽車等3個行業,根據“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評價指標體系”(可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網站查看)進行自評價和第三方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