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減稅降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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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年一度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在北京舉行。在公報全文中與天然氣最直接相關的便是在2020年的第五項重點工作“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中明確提出:“要落實減稅降費政策,降低企業用電、用氣、物流等成本。”
不出意外的話,這是有史以來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安排的重點工作首次提出要降低用氣成本。這充分說明如今這國內高漲的天然氣價格已經對經濟和社會運行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引起了中央政府的強烈關注,不得不將之作為國家層面的一項重要工作來部署和安排。
一、氣價真的高嗎?
今年3月份,上游氣源單位開始擬定全年(2019年4月1日-2020年3月31日)漲價方案。“淡季合同量內氣價在門站基準價基礎上上浮20%,旺季合同量內氣價上浮20%到45%之間。”
這是近幾年上游首次在淡季漲價,而且是在國家發改委規定的門站價最高20%漲幅里頂格上漲。
這樣的漲價幅度令下游企業難以接受、終端用戶難以承受,他們抵制漲價,四處奔走。最終由于負面反響太大,國家發改委在4月份給中石油緊急發了一份《關于做好天然氣保供穩價的函》。最后,在各方的壓力與反饋之下,中石油做出了讓步。2019年4-10月非采暖季期間,居民氣價不漲價,但非居民氣價全部上調,平均上調10-15%,比原來的20%有所降低。
不過,淡季降下來的冬季在繼續漲上去。
從幾個數據可以窺見這個冬天氣價上漲到何種程度。
2019年11月29日,浙江省發改委印發關于調整天然氣門站價格的通知。在冬供期間,浙江省天然氣開發有限公司向各城市燃氣企業(或城市管道運輸企業)銷售天然氣的門站價格從每立方米2.58元調整為2.76元。向天然氣發電企業(除華電杭州半山發電有限公司外)銷售天然氣的門站價格從每立方米2.70元調整為2.88元。
天然氣發電企業進氣價高達2.88元/方,發電成本早已達到0.7-0.8元/方,如此高昂的發電成本,這些天然氣發電企業便僅能依靠浙江省的補貼勉強度日,但這補貼恐怕也只有像浙江如此財大氣粗的省份發得起。
另外,近期,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的競價管道氣價格東部掛牌價已達到2.86元/方,甚至超過港華金壇儲氣庫的出庫氣價。這只是在線上競拍的高價氣。其實,在線下,上游氣源單位的合同外部分高價氣早已超過3元/方,漲幅輕松超過60-70%,而今年嚴格的照付不議同樣讓下游叫苦不迭。
二、氣價如此高漲究竟怨誰? 轟轟烈烈的北方煤改氣,造成資源與成本錯配
這幾年搞的轟轟烈烈的北方煤改氣,恐怕是如今氣價如此高漲的最大“元兇”。
前文多次分析過煤改氣存在的問題,就不一一列舉,北方煤改氣最大的問題在于天然氣分戶采暖生來就是奢侈品,在城區尚有很多居民無法承受天然氣壁掛爐冬季采暖的成本,而要求遠在農村經濟條件相對較差承受力較低的居民以數千甚至上萬的成本冬季采暖完全屬于資源錯配。
這個資源錯配帶來的后果如今一一出現。
北方煤改氣這幾年差不多至少改了1000萬戶,按照每戶一個冬天用1500方天然氣計算,至少需要增加150億方天然氣供應。
短期內氣量劇增迫使上游中石油等單位多方面籌措氣源,包括國產氣增產、進口管道氣和LNG增量等,但這些增加量尤其是進口氣量的提升往往伴隨著綜合成本的不斷上升。
而同時,更要命的是,北方煤改氣用戶用氣高峰均集中于冬季,一方面此時國際氣價也處于高位而同時為了保供儲氣調峰成本也很高,幾方面因素疊加造成上游氣源成本確實在直線上升。
上游氣價成本上升,正常情況下給下游煤改氣用戶漲價便完了。
本著民生保障責任,為了讓農村居民用得起天然氣采暖,政府強制要求冬供期間不得給煤改氣用戶漲價,而且正常情況下城市居民天然氣采暖是要執行階梯氣價用氣量越高越貴,結果在很多北方地區為了保民生,農村居民采暖均按最低一檔氣價。
進氣綜合成本急劇上升,而同時又不讓給成本最高的煤改氣采暖用戶漲價,沒辦法,上游只能將這部分成本悉數轉移到非居氣價中去,這就導致了今年淡季非居氣價頂格上漲。
換句話說,如果沒有發改委這個門站價上浮不得超過20%的擋箭牌,今年淡季門站價的漲幅恐怕就不止這個數了。
由于城市燃氣銷售氣價被物價部門以配氣價格監審政策嚴格監管,資產收益率被嚴格限制,對于配氣價格已經監審落地的地區,城燃企業理論上是沒有降價空間的。
當然,怕的是有些地方政府處于一些原因,在明明已經執行配氣價格的基礎上,再以行政命令要求城燃企業對一些重點用戶甚至所有用戶進行氣價優惠。
最后,明年恐怕還有一個因素值得關注。不出意外,明年全國天然氣消費增速降至個位數,是6是8到時見分曉。隨著俄氣東來,國內天然氣供應將會出現較明顯的寬松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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