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包頭明確“煤改氣”項目補貼1800元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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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內蒙古包頭市人民政府印發《包頭市居民燃煤散燒綜合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下達了2020年“煤改氣”等散煤綜合整治工作任務,對“煤改氣”項目改造建設費、設備費和三年氣費補貼標準等進行明確。

包頭市居民燃煤散燒綜合整治項目補貼標準表
關于“電供暖”改造項目補貼政策,該文件并未正式披露,將由包頭市住建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不超過“煤改氣”標準制定具體細則報市政府批準后執行,另外,對擬實施外墻保溫的項目將爭取建筑節能專項資金予以補貼。

包頭市居民燃煤散燒綜合整治項目補貼標準表
《方案》明確,針對天然氣壁掛爐改造,天然氣管網建設按每戶5000元補貼,市區兩級按7:3比例匹配補貼資金,補貼總額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用戶室內設備每戶按1800元補貼,市區兩級按7:3比例匹配補貼資金。
針對壁掛爐氣費補貼,經測算,平房用戶每采暖季每平方米耗氣16立方米,燃氣費33元,較集中供熱21元/平方米·采暖季的收費標準高12元。由市區兩級財政、燃氣公司補貼12元/平方米·采暖季,其中燃氣公司承擔4元/平方米·采暖季;財政補貼8元/平方米·采暖季,市區兩級按7:3比例匹配資金,每戶補貼面積不超過162平方米。該項補貼政策暫按三年執行。
根據《方案》,2020年,包頭市將對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64個村莊(片區)燃煤散燒用戶進行綜合整治,完成64個村莊(片區)、68112戶、1117萬平方米(初步摸排數據)的綜合整治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