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運城鹽湖2020年清潔取暖補貼實施辦法出臺
發表于: 來自:運城新聞網
日前,《鹽湖區2020年冬季清潔取暖“煤改電”“煤改氣”運行補貼實施辦法》正式出臺。《辦法》明確了中心城區“禁煤區”的范圍,居民用戶“煤改電”“煤改氣”的補貼范圍、標準及具體的實施辦法。
今年鹽湖區“禁煤區”范圍為:東到鹽湖區-夏縣行政邊界,南到運城南環高速路,西到運城西環高速路,北到王范鄉、馮村鄉、北相鎮行政邊界,與鹽湖區-臨猗縣行政邊界相接形成閉環,面積約656.78平方千米。
鹽湖區2020年冬季清潔取暖運行補貼范圍為:2018年至2020年中心城區實施“煤改電”“煤改氣”改造的居民用戶,總計82151戶,自行改造的“煤改電”居民用戶享受電價優惠補貼。
補貼標準為“煤改電”居民用戶在每月享受2600度電(0.2862元/度)優惠電價的基礎上,每度電再補貼0.1元;“煤改氣”居民用戶在每月享受300方氣(2.63元/方)優惠氣價的基礎上,每方氣再補貼1元。
鹽湖區各鄉(鎮、辦)作為清潔取暖工作的實施主體,負責做好“煤改電”“煤改氣”運行補貼資金的發放工作;補貼資金發放采取居民用戶先購電(購氣)使用,次月憑購電(購氣)票據和實際用電(用氣)有效憑證,到各鄉(鎮、辦)予以資金補貼,各供電部門和天然氣公司負責提供用戶具體使用明細。
采暖季期間,“煤改電”居民用戶累計最高補貼1040元,“煤改氣”居民用戶累計最高補貼1200元,補貼發放采取按月發放;對已經進行了“煤改電”“煤改氣”改造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五保戶,享受實際取暖補貼外,采暖季結束后,一次性再補貼200元;運行補貼時間為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共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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