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調采購中無關且不合理的要求都有哪些?
發表于: 來自:政府采購信息報/網
作為日常生活、工作中普遍使用的設備,空調的采購需求常年旺盛。翻閱政府采購空調項目的招標文件,其中,要求投標人提供與項目本身無關且不合理的條條款款,偶有發生。
為方便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采購過程中更規范,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日前,記者詳細梳理了近年來空調設備采購過程中,較為常見的無關、不合理事項,希望對廣大采購單位有所幫助。
一是裝修資質。經梳理發現,有空調采購項目提出,投標供應商除了需要具備安裝資質還要同時具備裝修資質。政府采購空調項目是貨物的供貨及安裝,與裝修并無直接關聯。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要求投標供應商提供該項資質,不合理。
二是指定特殊顏色。隨著采購人需求的不斷變化,招標文件中也出現了對空調顏色等非核心參數的特殊要求。有空調供應商認為,指定標的顏色在實際操作層面可能涉及了對供應商實行差別或者歧視待遇,影響采購活動的公平公正。
“為了與新建筑物相匹配,所以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供應商提供了與墻體顏色相配套的個性化顏色的空調。”談及指定顏色可能涉嫌歧視,有采購人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以為只是產品刷層漆的事,沒有想那么復雜。
圍繞這一話題,相關業內專家在接受采訪時指出,如果采購人指定的顏色大部分品牌都能滿足,就不涉及歧視。不過,如果項目中要求特殊顏色,且只有個別品牌可以滿足,這樣就不合理了。采購人應結合項目實際情況,提出一些合理的非核心參數要求。
三是包修時間年限。對采購的產品提出年限要求,在空調采購項目中最為常見。例如,有的招標文件中會要求投標供應商投標的空調產品,自驗收合格后整系統包修10年。空氣凈化設備具備15年以上的壽命,過濾系統可反復清洗重復使用等。
對此,某代理機構負責人告訴記者,設備壽命設置15年以上,沒有問題,但是包修十年以上的確有點長。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采購人應考慮行業慣例,切莫為政府采購活動設置不合理障礙。該負責人認為,合理的無償包修服務時間可以設置在1-3年左右。
四是標注冷媒具體型號。記者發現,無論是中央空調、精密空調還是空氣源熱泵類項目,大多數招標文件中均對冷媒或制冷劑提出明確要求。部分采購人在接受采訪時指出,冷媒只是空調技術參數中的其中一個。只要不具有唯一性、嚴重排他性,標注具體型號未嘗不可。
對此,業內專家認為并不合理。他認為,招標文件可以提及“環保冷媒”,但不要標注冷媒具體型號。目前,空調環保冷媒型號包括R410A等,但環保冷媒并不局限于此范圍,未來將有更環保的新冷媒出現。如果把環保冷媒具體型號寫到招標文件里,明顯具有歧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