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裝房采購新風需慎重,別讓“高仿”影響樓盤口碑和用戶體驗!
發表于: 來自:森德
近期,中國被動式超低能耗行業新風領域首例侵權案判決,結果最終水落石出。這個案例具有鮮明的社會特點,引起了全行業以及全社會的關注。歷盡近一年之久,原告森德(中國)暖通設備有限公司向被告中山市萬得福電子熱控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訴訟的,關于發明專利權糾紛一案目前已審理終結,森德(中國)暖通設備有限公司最終在此次維權案中勝訴,可謂眾望所歸。值得一提的是,該案或許將成為被動房新風行業中首例維權的勝訴案件,更能夠對行業中不良甚至非法競爭的現狀敲響警鐘。
事實上,隨著國家對于建立知識產權強國的呼聲越來越高,小到個人,大到企業甚至國家科研機構,對于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都在不斷加強,這些對于強化國家創造能力和實力,以及相關產業的健康發展都有著積極的意義。而作為置身于其中的制造型企業而言,對于知識產權的保護,更是自身能夠在市場保持發展,同時建立起創新制造發展之路的良性循環,以實現為行業進步,為社會發展的更多貢獻。
據悉,被告方萬得福公司曾于2019年先后兩次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專利無效,2020年3月國家知識產權局維持專利有效的決定。經過公證人員現場取證后,法院作出如下判決:
1、被告中山市萬得福電子熱控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銷售、許諾銷售侵犯原告森德(中國)暖通設備有限公司ZL201410854575.X 號“室內空氣處理系統”發明專利的產品;
2、被告中山市萬得福電子熱控科技有限公司就本案侵權行為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森德(中國)暖通設備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含合理維權費用)。

據互聯網相關資料顯示,專利侵權的類型包括:1、未經許可制造專利產品的行為;2、故意使用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行為;3、銷售、許諾銷售未經許可的專利產品的行為;4、使用專利方法以及使用、銷售、許諾銷售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行為;5、進口專利產品或進口依照專利方法直接得的產品的行為;6、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7、冒充專利的行為。
事實上,自布局中國市場并在中國建立工廠以來,森德就始終堅持以良好的產品和服務面向行業和市場,無論其在傳統的散熱器還是新風設備,都為用戶健康、舒適的人居環境提供了技術領先和品質優良的解決方案。特別是在目前廣受社會重視和推廣的被動房領域,瑞士森德作為歐洲百年企業,對于知識產權與專利技術尤為看重,核心技術通過其廣泛地應用,對于被動房產業的成長和發展,無疑是一股行業強勁的推動力。
但同樣的,由于市場快速的發展引起的市場激烈競爭,以森德為代表的企業也普遍引來了大批量對手的虎視眈眈,其中就不乏通過諸如侵害專利技術,仿制相似產品的非法手段,再通過低價攻擊對手正常競標。同時,不少仿制的產品由于缺少技術和制造實力的背書,其實際應用設備的可靠性不得而知。如若這類產品得到了廣泛地應用,不僅僅會給用戶帶來生活影響甚至生命安全的威脅,更是對行業的成長和發展,以及整個市場對于這一產品的認知造成毀滅性的打擊,對于這種行為應該得到全行業的嗤之以鼻,這種產品是對開發商,對業主都是極為不負責任的行為。
所以,擁有自主專利技術的企業更應該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身的合法權益。本案委托訴訟方,北京同立鈞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律師張娜女士表示,目前新風行業的專利密度并不高,同時即便申請了許多專利,但是并不意味著這些專利都能夠用來維權。因為在利用專利去維權的過程中,會通過許多評估去考量最終的勝訴概率,許多企業會因為專利不夠支撐勝訴,往往會不同過這種方式維權,所以對于制造企業來說,這都是需要重視的方向。
- 下一篇: 海信中央空調廈門城市會客廳正式揭幕
- 上一篇: 加拿大HV獲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3C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