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推進清潔取暖改造及集中供熱替代,加快空氣能建筑應用
發表于: 來自:山東省人民政府
近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其中提到:推進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建立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規劃建設和管護機制,推進基礎設施補短板和更新改造專項行動,加快推動城鎮基礎設施向鄉村延伸覆蓋。提升城鄉供水保障能力,實施農村供水保障工程,2025年規模化供水工程覆蓋農村人口比例大于85%、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97.5%。優化城市路網結構,推廣“窄馬路、密路網”,實施“四好農村路”提質增效專項行動,到2025年新建城市道路6000公里、新建改造農村道路4萬公里。加強城鄉客運與城市公交對接,具備條件的鄉鎮客運班線公交化運營實現全覆蓋。開展城鄉電網、燃氣管網、熱力管網等建設改造,加強鄉村能源基礎設施建設,實施鄉村電氣化提升工程。(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能源局、省鄉村振興局、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積極推廣綠色建造。將綠色發展理念融入工程策劃、設計、生產、運輸、施工、交付等建造全過程,開展綠色建造示范工程創建,制定綠色建造評價體系和技術導則。新開工建筑和市政工程,全面推行綠色施工模式,相關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大力發展鋼結構、混凝土結構等裝配式建筑,建設用地供地方案及建筑規劃、建設條件應明確裝配式建筑比例等有關要求,并落實到土地使用合同。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廣預制內隔墻板、樓梯板、樓板,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筑工程按規定采取裝配式建筑標準建設,其他新建建筑項目裝配式建筑占比不低于30%,并逐步提高比例要求。推動鋼結構住宅建設,新建公共建筑原則上采用鋼結構。實施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制度,開展綠色建材應用示范工程建設和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試點。嚴格落實房屋和市政工地揚塵污染防治措施,將防治費用納入工程造價。吸引建筑領域大型企業、科研機構入魯投資建廠或設立區域總部、研發中心,支持省內優勢建筑企業走出去。2025年,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40%以上,濟南、青島、煙臺3市不低于50%;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不高于300噸/萬平方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促進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實施綠色建筑統一標識制度,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積極發展星級綠色建筑,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建設。濟南、青島、煙臺3市要確定重點區域,全面推廣高星級綠色建筑及裝配式建筑,鼓勵其他具備條件的地區明確高星級綠色建筑及裝配式建筑全面推廣區域。開展綠色建筑、綠色社區、節約型機關、綠色學校、綠色醫院創建行動,深入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探索推動綠色化改造,2022年60%以上城市社區達到綠色社區創建要求,“十四五”期間,新增綠色建筑5億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節能改造5000萬平方米,80%以上縣級及以上機關達到節約型機關創建要求。(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機關事務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實施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達峰行動,2030年前直接碳排放達到峰值。提升建筑節能標準,推廣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推動零碳社區試點建設。建立公共建筑能耗限額管理制度,推廣合同能源、合同節水管理服務,2025年公共機構單位建筑面積能耗和人均綜合能耗分別比2020年下降5%和6%。支持推動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試點。推進清潔取暖改造及集中供熱替代,加快太陽能、淺層地熱能、生物質能、空氣能等清潔能源建筑應用,新建城鎮居住建筑、農村社區以及集中供應熱水的公共建筑全面安裝使用可再生能源熱水系統,2025年基本完成農村取暖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替代,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規能源比重超過10%,全省清潔取暖率達到80%以上。(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機關事務局、省能源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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