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群:新冠“乙類乙管”后,公共場所空氣品質管理的變化及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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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國家2023年1月8日正式實施新冠“乙類乙管”的措施的發布,公共場所空氣品質管理有何變化,如何應對,帶著這些問題我們走訪了蘇暖新能源首席節能專家、空調通風公共衛生國內知名專家李國群先生。

1、前三年疫情期間,公共場所空氣品質管理方法
前三年疫情期間公共場所的空氣品質管理采用的都是被動式的管理模式,即哪個公共場所檢測到陽性感染了就一刀切封閉該公共場所,并采取大規模化學消殺,檢測合格后再對社會開放,該管理辦法在一定階段能夠起到階段性的作用,但是帶來的副作用是停止公共場所活動,化學清洗勞命傷財,費時費力,且不能不間斷連續起到殺菌消毒作用,屬于被動的做法。
2、新冠“乙類乙管”后,公共場所空氣品質管理有何變化
新冠“乙類乙管”后,放開所有公共場所管控,也就是說到公共場所不需要查健康碼和行程碼,意味著新冠病毒甚至變異病毒隨時隨地都有可能隨著人流量的不斷進出帶進公共場所,迅速感染周邊人員,這就給公共場所公共衛生安全帶來了非常大的隱患和管理的難度,用化學消殺根本沒辦法做到隨時隨地各個角落消殺病毒的目的和要求,西安機場、上海華亭賓館就是典型案例,這就需要對公共場所空氣品質管理提出新的要求和管理方法,否則會影響人們的正常的生活和生產秩序。
3、新冠“乙類乙管”后,如何應對公共場所空氣品質變化
蘇暖新能源首席節能專家、空調通風公共衛生國內知名專家李國群提出了應對新冠“乙類乙管”后公共場所空氣品質管理整體解決方案。
該整體解決方案的核心是嚴格按《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消毒規范》WS/T 396-2012國家標準執行,并提出了對照標準對現有空調通風不符合規范要求實施改造。采用風道插入式消毒裝置,首選光電離子消毒裝置,不改變和不影響現有的空調系統正常使用,安裝在空調系統的回風管內,對空氣處理機組即時動態地消毒。對首選的光電離子消毒裝置要甄別真偽和實際使用效果,要通過第三方檢測機構嚴格按2023年2月1日實施新版標準GB/T 18883-2022《室內空氣質量標準》和醫院環境和消毒產品備案適用《消毒技術規范》2002版執行。符合要求的才能作為合格即時消殺公共場所掛牌公示。
李國群專家特別提醒由于每個公共場所集中空調安裝形式不一樣,甚至大部份都不符合設計規范要求,所以采用該整體方案時一定要對現有集中空調系統做調研,能否具備實施即時消殺的條件和選用的光電離子消毒裝置產品品質、設計選型都是對即時消殺物理殺菌消毒的項目成功與否的關鍵,但是該方法并沒有否定適時采用局部化學清洗相結合的綜合方法,所以一定要請專業公司實施專業方案設計,專業安裝,以達到真正的即時消殺的效果和作用,保障公共場所公共衛生安全,保障人們的正常生活和生產秩序。
4,呼吁國家設專項資金用于公共場所空氣品質改善和消殺項目
據李國群了解,國家己明確每年增加公共衛生基礎設施投入,且投入力度比較大,但是查了國家及地方各級衛鍵委公布的各地公共衛生基礎設施投入項目目錄,都沒有關于用于公共場所公共衛生空氣品質改善和消殺的專項資金,這是很不合理的,不利于公共場所公共衛生空氣品質改善和消殺項目的推廣與運用,應引起國家及相關部門高度重視,建議國家在規劃每年公共衛生基礎設施資金投入中規劃一定比例資金用于公共場所公共衛生空氣品質改善和消殺項目的專項防疫資金,鼓勵和推動該項工作在全社會引起重視,這是利在當代,功在千秋的事業,同時也呼吁社會有識之士和企業贊助和支持社會公益事業,設立專項防疫公益基金,專門用于公共場所公共衛生空氣品質改善和消殺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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