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發布《廣東省推進縣域“光伏+建筑”應用試點工作方案》
澎湃新聞 發表于: 來自:暖通家
8月27日,廣東省發布《廣東省推進縣域“光伏+建筑”應用試點工作方案》(粵建科〔2024〕200號)。其中提到,綜合考慮光伏產業集聚、電網承載能力等因素,遴選25個縣(市、區,東莞為鎮)作為我省首批縣域“光伏+建筑”應用試點區域。
方案明確,2024年底前,各試點區域完成全面摸底調查,在新建公共建筑、工業建筑、居住建筑以及符合條件的既有建筑、公共設施或者構筑物等,新增打造“光伏+建筑”示范項目2個以上,年度新增裝機規模不少于5萬千瓦。全省試點區域2024年度新增“光伏+建筑”項目總裝機規模不少于125萬千瓦。
2025年底前,各試點區域形成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多方共贏的建設開發模式;新建各類園區實現分布式光伏全覆蓋;公共機構、公共設施宜裝盡裝,新建公共機構屋頂光伏覆蓋率不低于50%;建成具有良好示范效果的農房不少于1000戶(東莞、中山的試點區域任務量減半),年度新增裝機規模不少于7萬千瓦。全省試點區域2025年累計新增“光伏+建筑”項目總裝機規模不少于175萬千瓦。
- 下一篇: 天加入選江蘇省首批碳達峰碳中和試點企業名單
- 上一篇: 浙江省9月1日起工商業峰谷分時電價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