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杭州、佛山6城納入政府綠色建材采購試點
發表于: 來自:政府采購信息網
據政府采購信息網發布“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庫〔2020〕31號”顯示,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單位,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加快推廣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應用,促進建筑品質提升和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就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試點工作通知如下: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發揮政府采購的示范引領作用,在政府采購工程中積極推廣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應用,推進建筑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綠色生產和綠色消費,推動經濟社會綠色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先行先試。選擇一批綠色發展基礎較好的城市,在政府采購工程中探索支持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推廣應用的有效模式,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強化主體責任。壓實采購人落實政策的主體責任,通過加強采購需求管理等措施,切實提高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在政府采購工程中的比重。
加強統籌協調。加強部門間的溝通協調,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強化對政府工程采購、實施和履約驗收中的監督管理,引導采購人、工程承包單位、建材企業、相關行業協會及第三方機構積極參與試點工作,形成推進試點的合力。
(三)工作目標。
在政府采購工程中推廣可循環可利用建材、高強度高耐久建材、綠色部品部件、綠色裝飾裝修材料、節水節能建材等綠色建材產品,積極應用裝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筑工業化建造方式,鼓勵建成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到2022年,基本形成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政策措施體系和工作機制逐步完善,政府采購工程建筑品質得到提升,綠色消費和綠色發展的理念進一步增強。
試點對象和時間
(一)試點城市。試點城市為南京市、杭州市、紹興市、湖州市、青島市、佛山市。鼓勵其他地區按照本通知要求,積極推廣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應用。
(二)試點項目。醫院、學校、辦公樓、綜合體、展覽館、會展中心、體育館、保障性住房等新建政府采購工程。鼓勵試點地區將使用財政性資金實施的其他新建工程項目納入試點范圍。
(三)試點期限。試點時間為2年,相關工程項目原則上應于2022年12月底前竣工。對于較大規模的工程項目,可適當延長試點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