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在工業領域、公共建筑領域引導推廣空氣源熱泵等技術
發表于: 來自: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近日,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福建省完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見》,意見中提到,加快提升工業領域綠色能源消費水平,引導工業企業開展清潔能源消費替代。推進終端用能領域在成本可控的前提下以電代煤、以電代油,推廣熱泵、電窯爐等新型用能技術,促進單位產品碳排放降低,鼓勵具備條件的企業率先形成低碳、零碳能源消費模式。意見中還提到,鼓勵城鄉建筑綠色用能,執行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標準,引導新建住宅以及賓館、醫院、學校等有熱水需求的公共建筑設計安裝太陽能或者高效空氣源熱泵等熱水系統。

《意見》熱泵相關部分內容:加快提升工業領域綠色能源消費水平。引導工業企業開展清潔能源消費替代。推進終端用能領域在成本可控的前提下以電代煤、以電代油,推廣熱泵、電窯爐等新型用能技術,促進單位產品碳排放降低,鼓勵具備條件的企業率先形成低碳、零碳能源消費模式。鼓勵建設綠色園區和綠色工廠等綠色制造體系,支持在自有場所開發利用清潔低碳能源,鼓勵工業企業、園區因地制宜依托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建設綠色微電網。在符合電力規劃布局和電網安全運行條件的前提下,探索電力輸送和調度運行方式創新,實現可再生能源電力項目就近消納。鼓勵產業園區或企業參與綠色電力交易。鼓勵新興重點用能領域以綠色能源為主滿足用能需求并對余熱余壓余氣等進行充分利用。鼓勵工業企業開展能源綜合利用。鼓勵開展能效梯級利用和采用終端智慧用能控制管理系統等,有效促進工業減碳增效。進一步提高工業園區數字化和智能化水平,推進園區供熱、供電、污水處理等公共基礎設施的系統集成和優化。
鼓勵城鄉建筑綠色用能。全面提高城鄉建筑節能水平,執行建筑能耗限額管理制度,提升建筑節能標準。持續發展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推進和支持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積極推廣綠色建材和綠色建造方式,降低建設過程能耗水平。加強新建建筑節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鼓勵執行高于國家和本省的建筑節能標準,鼓勵發展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執行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標準,引導新建住宅以及賓館、醫院、學校等有熱水需求的公共建筑設計安裝太陽能或者高效空氣源熱泵等熱水系統,在沿江、鄰河、近海的大型公共建筑推廣應用地表水熱泵技術。大力發展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推動既有公共建筑屋頂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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